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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有关市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022-05-23 23:29:22 0次


5月13日、19日、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铁民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沈阳、抚顺、铁岭市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沈阳“10.21”事故现场善后处理和和平区老旧燃气管网改造现场、抚顺市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东洲塔湾液化气站铁岭港华燃气公司调度指挥中心等7个点位现场,同时派出随机抽查组,暗访抽查沈阳、抚顺市部分液化气站、燃气燃烧器具销售门店、餐饮企业11个单位召开3次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12人座谈交流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60多人次开展法规知识问卷调查

张铁民同志强调,燃气事关百姓基本生活,抓好燃气保障和安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条例》。要加大宣传力度,对燃气管理部门、企业、用户等加强宣传和培训,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要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明确职责,严格执法,依法落实燃气管理的产、销、运、用等各方面全链条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设施巡查维护、老旧管网改造、瓶装燃气专业化全流程管理。严格审批监管,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打击燃气建设工程“三包一靠”等违法行为。要强化预防为主意识,大力推广智能化燃气设施设备,不断提升智能化、科学化的现代管理水平做好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以及空置房、出租房等的燃气设施管理,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要强化风险意识,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力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

部分环资城建委委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活动。


文章来源:人大常委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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