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辽宁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辽宁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做好债券项目储备和遴选,从源头上确保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快债券发行进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对转贷各市债券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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