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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01-17 09:26:29 0次

(2023年1月16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雷副主任受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紧围绕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在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进程中,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原链接地址:http://epaper.lnd.com.cn/lnrbepaper/pc/layout/202301/17/node_02.html

文章来源:辽报二版 作者: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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