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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辽报二版 作者:system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7日

  (2024年1月26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鑫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要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加快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更好地支撑和服务新时代“六地”建设,为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保驾护航,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原链接地址:https://epaper.lnd.com.cn/lnrbepaper/pc/layout/202401/27/node_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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